建平西校党支部“公推直选”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发布人: 陆瑞蓉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17日星期五 13:16:13 部门: 党支部 点击数: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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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建平中学西校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

“公推直选”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经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第二教育署委员会批准,新一届中共上海市建平中学西校支部委员会由委员5人组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浦东新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建平中学西校党支部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党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建平西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用“公推”形式产生,正式候选人数按应选人数20%的差额,经公示并报第二教育署党委审批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三、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全体党员“直选”产生书记1名、委员4名。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票需加盖党支部委员会印章,没有印章的选票无效。

四、大会选举采用“两次选举”的办法。第一次选举书记,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第二次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委员。

五、参加大会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右边空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边空格内填写另选他人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一个“○”。一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选举。如所缺名额较少而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又较多,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候选人中按得赞成票多少提出比所缺名额多一倍的候选人,征得多数党员同意后,进行再次选举。如所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接近应选名额,征得多数党员同意,可不再进行选举。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仍不足时,不足名额暂时空缺。

七、选票一律用钢笔、水笔或圆珠笔按要求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党员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因病、因事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八、大会设监票人3名,唱票人3名,计票人3名,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推选,提交党员大会通过。计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注: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中共上海市建平中学西校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建平西校党组织代章)

                                  2014年10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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